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槟董事通过二议案向教局抗议
促收回禁签支票通令否则纠察
刘嘉铭 | 7月20日 傍晚5点03分
不满教育部以通令向华校“叩门”,屡次挑战董事会地位和主权,槟州78所国民型学校董事部代表今日在“反对剥夺董事会权力抗议大会”上,一致通过两项议案,以表达抗议及要求政府收回禁止董事签署支票的通令。

被通过的两项议案分别是:第一,强烈抗议我国教育部剥夺国民型学校董事会签署学校支票的权力;第二,要求即刻收回有关不准许董事会签署支票的通令。

印制抗议布条供各校张挂

槟威华校董事联合会将依据此议案,在明日致函教育部长希山慕丁、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、槟州教育局及董总。同时,即日起也将印制写上“要求即刻收回不准许董事会签署支票的通令”的布条,以提供给各校挂上,表示抗议。

魏家祥也受促向当年指示收回类似通令的副教育部长冯镇安看齐,但若当局还是“执迷不悟”,与会者也同意采取更激烈手法,包括前往教育局纠察及号召更大型的抗议活动。而槟威董联会主席杨云贵更提醒,政府越不将董事放在眼里,董事就越要自重及捍卫本身权利。

该项由槟威华校董事联合会号召,于槟州华人大会堂2楼会议室举行的大会共获得超过100名来自全槟78所国民型学校董事部代表以及数名吉打董联会代表参与。出席者包括董总行政主任邝其芳、槟威董联会副主席马良生、总务许海明、副总务汪天来及庄其川、财政李添霖以及吉打董联会主席傅振铨等。

警方驻守防附近巫青反弹

大会开始前,槟州华人大会堂楼下出现数名制服及便衣警察,而一度引起媒体的注意。但据知,那是因为巫统也在大会堂附近的丹绒区部召开会议,警方担心华教课题或引起巫青的“反应”,因此派员驻守以防万一。

槟州各华小及国民型中学是于今年6月16日接获来自州教育局的公函指示,只准许校长(强制性)、与第一副校长(行政)或第二副校长(学生事务)或课外活动主任签署学校户口,即“政府基金户口”(Kumpulan Wang Kerajaan)及“公众捐献户口”(Kumpulan Wang SUWA)的支票。换言之,董事部不可及无权力签署以上学校户头的支票。

斥教育部不断试探华社反应

直斥政府“没良心”的杨云贵指出,国家正处多事之秋,团结人民共体时艰是当务之急,华社不辞辛劳出钱出力兴学办校,为国储才的表现应获政府赞扬。但奉行单元教育政策的教育部官员却不断以通令向华校“叩门”试探华社的反应,屡次挑战董事会地位和主权,而造成华社不满和愤慨。

“政府看不到,我们自己就要看到董事的重要性。当局尝试要把你(董事)弄掉,全部干脆不要你管,我们就吁请全槟董事会站稳立场,作为董联会的强大后盾。”

他也向出席者解释,殖民时代至今,华小、国民型中学及独立中学、无论是迁地建新校舍、扩建、维修及教育器材添购,大部分工作由董事会策划和承担费用。而《1957年教育法令》、《1961年教育法令》或现今的《1996年教育法令》,都规定董事会是华小的管理机构。

他指出,除了学校的行政措施由校长管理之外,在《1996年教育法令》下,所有华小属政府资助学校(Sekolah Bantuan Kerajaan),董事会是学校的管理机构,其职责包括管理学校的财产和财务,若出现状况,需承担责任。

他引用教育法令有关“部长委任额外董事的权力”的第56条文指出,若董事被要求妥当管理学校的基金和承担法律责任,则应被赋予管理基金和签署支票的权利。

有关条文的第1(d)事项阐明,如果部长认为,某所政府资助的教育机构财产或基金未获得恰当的管理,部长可指名委任他认为适当的人选,出任该机构的额外董事。
印制抗议布条供各校张挂
警方驻守防附近巫青反弹
斥教育部屡试探华社反应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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